【按:本文是昵称为Linux的一位读者在读了李晓鹏博士写的《论文明史观与战略史观》一文后所作,是对战略史观的进一步解读。】
当下中国究竟处在什么样的社会阶段?官方的定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少人据此认为,既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广泛存在于当下的现实,那么当然应该是资本主义,如果说国家还占有比较大的权重,那也应该是国家资本主义。
真的是这样吗?在人类的文明史中,生产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的阶级,真的一直处于不容置疑统治地位吗?有时候是,但并不总是。当政府权力在资源分配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就是官僚阶层控制生产组织者,而不是生产组织者控制官僚集团。中国古代的帝国政治,就是典型的官僚集团控制地主和工商业资产阶级,而不是地主和工商业资产阶级控制官僚集团。
辩证唯物史观现有分析框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似乎并不足以解释这段历史。李晓鹏博士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战略史观的分析框架,能够更好地解释了这段漫长的历史。他将生产力、生产关系这两个概念整合起来,表现为生产能力。对生产能力最具掌控力的是生产组织者,或者说就是生产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的阶级。在这个层面这不难理解。
再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在生产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的阶级,有的时候可以决定政治决策,但并不总是如此。中国古代的帝国政治,就是典型的官僚集团控制地主和工商业资产阶级,而不是地主和工商业资产阶级控制官僚集团。
“官僚集团的权力从哪里来?他们的权力来自于皇帝的授权。整个政府组织的权威和合法性,都来自于皇帝制度。皇帝的权威又从哪里来?君权来自军权,帝国的开创者,都是掌握了最强军事暴力的人物。
上层建筑并不是单一的由经济基础决定,它同时还由暴力基础决定。或者说,上层建筑是由生产组织和暴力组织共同决定的。在这个框架中,暴力组织并不一定为在生产中居于优势地位的阶级服务。暴力组织和生产组织都具有自己的独立性。暴力组织和生产组织各自独立的影响着上层建筑。政府以暴力为后盾,强制从生产活动中获得税收,用于支持军队等各种公共服务;又以税收为支撑,对军队加以制约和控制。但是,从根本上讲,经济资源对军队只有制约性,没有控制力。
政府并不能控制军队,只有意识形态才能控制军队。在军队的力量面前,政府根本就不堪一击,一个几十人的军事小组就能冲进中央政府将所有官员干掉或者逮捕。军队之所以会服从政府,是因为军人们认可某种意识形态。因此,在政府组织中,需要有一个高于行政机构的意识形态象征。在古代,这种象征一般会是有具体形象的个人,比如皇帝,或者领袖人物;现代,则是一套体制机制,包括党派或者党派控制的立法机构,及其制定的宪法框架。中国一直强调党指挥枪,也就是坚持意识形态领导军队的意思。党在本质上是一个意识形态组织。”(《论文明史观与战略史观》李晓鹏)
那么我们再看看,资本主义社会是怎么样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代表,不纳税。什么意思,就是生产能力与强制能力的契约化、规则化的利益交换。具体而言就是,王权(政权)不可以剥夺有产者的存量财产,有产者纳税在经济上支持王权,必须以王权(政权)让渡部分(或者大部分)决策权为条件。这是一种完全迥异于中国的意识形态。这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马克思的判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生产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的阶级,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政治决策的基本方向。
再看看马克思的另外一个主要研究对象,欧洲封建社会中的封建领主。在早期工商业非常弱小,封建领主基本控制了大部分的生产能力和强制能力。对生产能力、强制能力的垄断,在他们的身上是高度重合的。
也就是说马克思的主要研究对象,欧洲的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中,能够对生产能力、强制能力形成的垄断的人群(或者说阶级),基本是重合的,至少重合度是比较高的。因此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论断,在欧洲大致上是能够解释的通的。
而在古代中国,对生产能力、强制能力的垄断,大部分是分离的。地主和工商业资产阶级控制了生产能力,帝制下的官僚集团控制了强制能力。
回到当下中国,党领导一切,党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干革命、打天下的历史选择,来自党指挥枪的暴力基础,也来自一切为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意识形态。也就是党领导下的官僚集团控制了强制能力。
不论是对古代,还是现代中国,辩证唯物史观的分析框架都没有足够的解释能力。相反战略史观的分析框架,不论对中国,还是对欧洲,都能够游刃有余地做出解释。
说到这里就必须讨论一下腐败的问题了。因为腐败在实质上也是一种生产能力与强制能力的利益交换。
在中国的历史中,也有让人印象深刻关于卖官鬻爵的描述。中国的卖官鬻爵始于秦始皇四年,那年蝗灾大疫,皇府准许百姓交纳粟米千石者,进爵位一级。《史记·秦始皇纪》载:“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
汉代的卖官鬻爵始于惠帝六年(前189):“令民得卖爵,”《汉书·惠帝本纪》载:“令民得卖爵”。汉文帝时,边塞粮食运输困难,采纳晁错的建议,以爵换粟,使天下入粟于边。《汉书·食货志上》载:“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于边,六百石,爵上造;(爵二级为上造,乘兵车也);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九级官爵,与县令平起平坐,无须叩礼)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十八级高等官爵)各以多少级数有差。”
汉武帝时,开始出现“入物补官”、“入羊为郎”的提法,一般认为,汉武帝时期,开始公开卖官。东汉中后期,卖官活动更为猖獗。
汉武帝时期,卖的主要是郎、吏之官。“官”握有实权,而“吏”是官员手下的办事人员, 他们负责执行具体的事务,没有实际权力。郎是皇帝的贴身侍从人员。秦到东汉郎官的设置是一个慢慢扩充、 逐渐完备的过程。在《秦汉官制史稿》中, 有很清晰的考释:秦及西汉初郎中令下统管三郎:郎中将、 中郎将、 和骑郎将(一称外郎将);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 104 年),将郎中令改名为光禄勋。光禄勋下设议郎、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郎中车将、郎中户将、羽林郎和期门郎,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 1 年),改期门为虎贲。东汉时期,光禄勋下分七署, 分别是:五官中郎将、 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羽林左监、羽林右监。两汉时期,郎官系统颇为复杂。“郎官人数多至千员,规模很大,因侍卫皇帝,易受信任,常外调任地方官员。”西汉时期卖出的郎官,是这一庞大系统中底层的侍卫人员,没有实际权力。如张释之“以赀为骑郎, 事文帝, 十年不得调, 亡所知名。释之曰‘久宦减仲之产, 不遂。’欲免归。”张释之为官十年,无所升迁, 毫无成就, 想要辞官回家。
东汉中后期,除了出卖五大夫、关内侯之类的高爵外,还出卖虎贲、羽林、缇骑、营士。接下来分别考证这几种官职。虎贲和羽林是光禄勋(即郎官)的一种。虎贲是宫廷禁卫军的将领,平时守卫王宫,皇帝出行则充当侍卫。羽林也是汉代的禁卫军,是皇帝的护卫。缇骑指穿红色军服的骑士,泛称贵官的随从卫队。东汉时期,普遍将国家的军队,包括屯驻于内郡和边郡的常驻军队叫营士、营兵,五校营士是指国家的中央北军五校尉所统军队。所以纵观两汉时期所卖之官有三种:一是皇帝身边的贴身侍卫,即郎官。一是官员手下的办事人员,即吏。一是沙场上的战士,即营士。显然, 这三种官员掌握的实际权力有限。
汉灵帝是正史是最著名的一个卖官皇帝,光和元年(公元 178 年) 诏令:“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卖官卖到了中央机关的三公九卿。两汉时期, 卖三公九卿之高官的史实记载只有汉灵帝一朝存在,这和汉灵帝的个人素质有关。汉灵帝有很强的“私藏癖”,将卖官之钱藏于西邸,供其奢侈享乐。他这一生活习惯的形成和他的成长环境及其母对他的教育有很大关系。其母永乐太后“好聚金为堂”,当时有民谣“车班班,入河间。河间姹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石上慊慊舂黄粱。” 黄金满屋了,还使唤下人舂捣黄米作为粮食,并教汉灵帝“使卖官受钱”。小时候, 汉灵帝和母亲在河间曾有一段囊中羞涩的苦难经历,加之母亲对他的言传身教,让 13 岁登基的汉灵帝心理产生扭曲,登基之后极尽一切能事聚敛钱财。
汉灵帝时期,即使有这样的私令颁行,史载买得三公九卿官位的官员也屈指可数,买官之后其处境并不乐观。《后汉书·崔烈传》:寔从兄烈,有重名于北州, 历位郡守、九卿。灵帝时,开鸿都门榜卖官鬻爵,公卿州郡下至黄绶各有差。其富者则先入钱,贫者到官而后倍输,或因常侍、阿保别自通达。熲是时段、樊陵、张温等虽有功勤名誉,然皆先输货财而后登公位。烈时因傅母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徒。及拜日,天子临轩,百僚毕会。帝顾谓亲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万。”程夫人于傍应曰:“崔公冀州名士,岂肯买官?赖我得是,反不知姝邪。”烈于是声誉衰减。久之不自安,从容问其子钧曰:“吾居三公,于议者何如?”钧曰:“大人少有英称, 历位卿守,论者不谓不当为三公。而今登其位,天下失望。”烈曰:“何为然也?”钧曰:“论者嫌其铜臭。”
崔烈买官之前位及九卿,手中握有实权,买到“司徒”一职只是位阶的晋升。而且,三公与九卿的实际权力相当,“历位卿守,论者不谓不当为三公”。在晋升三公之前,崔烈是冀州名士。买官之后,他遭朝臣排斥鄙视。他的儿子崔钧告诉他“论者嫌其铜臭”。所以,崔烈本来位列九卿,掌握实际权力,为官颇有成就,乃有能力之官员。不可将其理解为一个普通人通过缴交纳五百万至一千万钱就可以买到公卿的官位。东汉时期,也有像羊续一样清正廉洁的官员,汉灵帝有意引导其交纳一千万钱买三公官位,被羊续断然拒绝。说明当时买高官并不是每个当官者的必经之路。
汉灵帝一个历史上最著名的卖官皇帝,而且你还可以认为他有着特殊的心理问题 ,但是他其实也并没有无底线地大肆出卖国家权力。相反买卖的双方,汉灵帝与崔烈都遭受到了道德的压力,这恰恰说明了意识形态上明显的倾向。
真正严重的问题存在于台面之下,大量隐蔽的利益交换发生在掌握着生产能力的地主和工商业资产阶级与掌握着强制能力的官僚集团之间。这些潜规则之下的利益交换,常常会不断地突破底线,朝着越来越猖獗的方向发展,甚至直接成为一些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
但是这种交换,仍然与西方自由市场价值观下,制度化的利益交换,仍有所不同。古代中国的问题实际上是出在,皇帝——官僚的委托代理结构之中,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成本问题。其根源在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高度不对称,在于信息不对称下高昂的激励与约束成本。另外,因为代理人所出卖的东西并非自己所有,他的控制权是有时效性的,一旦丧失了时效就不再有出卖的机会,所以这种交易会更倾向于在短时间内的回报。但是,这种问题其实是会出现在所有,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结构之中。东方有,西方也有,国家有,公司有,甚至家族内部也有。
这个问题的严重程度其实决定于委托人的克服信息不对称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很多人喜欢比较中国与西方国家之间的腐败的严重程度。如果这种比较是在制度之间进行的话,这种比较其实需要一个控制条件,那就是相对接近的信息不对称的克服能力。在信息不对称的克服能力接近的条件下,采用西方制度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腐败现象都比中国要严重得多。
而在系统性,制度化,契约化的利益交换方面,中国式制度则远远弱于标准的西方自由市场价值观下的制度。回到当下的中国现实,将权力关进笼子的这个问题还没有真正很好地解决,潜规则之下的私下利益交换仍然广泛地存在。但是,在广大中国人民的意识之中,对于这样的腐败现象仍然是深恶痛绝的。这也与实际领导着一切的党所持的意识形态是高度一致的。
有人认为,普通人憎恨腐败,是因为自己没有机会腐败,一旦有了机会,这个人一样也会腐败。这个说法即让人悲哀,又令人丧气,然而又似乎很有几分道理。可是它忽略了一个前提,腐败的人与骂腐败的人,其实都认同腐败是不道德的。
就好像大家都在用,“笑贫不笑娼”来形容世风日下。但是大家真的是认同娼妓吗?不是,大家只是不认同贫穷,不认同难以通过合法的诚实劳动改变的贫穷。这才是世风真正的悲哀所在。但就是在这种悲哀之中,仍然潜藏着意识形态的力量。
反过来,在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价值观之下,利益的交换,只要是透明的,公开的,就是道德的。在美国高官、议员退休或离职后就可以通过旋转门进入各大公司,甚至是游说代理机构,利益集团可以合法地聘请他们,去游说国会议员通过有利于自己的立法。哈佛、耶鲁等顶级大学的学位,可以通过校友关系合法地实现代际传承。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了。今天的中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阶段?肯定不是资本主义社会,而是社会主义社会。因为中国人民在根本上认同,生产能力与强制能力都应该为人民的共同利益服务,的意识形态。有能力、也有权力,领导一切的党,也同样认同一切为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意识形态。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当下的社会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为在党——官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克服信息不对称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还不够高。
这就是初级阶段的局限,那么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应该是什么样,就是能够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地解决好这个问题,而不必依赖强烈的反腐运动。解决之道在哪里,就是人民对这个问题普遍而深入的认知,就是在新的技术手段下实现人民民主有效的监督。使一切为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意识形态,成为明规则,强道德,成为统治合法性的必然来源。
在这里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初级阶段是在向高级阶段发展,还是说也有可能退化成为资本主义。毕竟苏联、东欧不是已经从不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转型成为了自由市场经济,而且中国显然已经具备了,比当时的苏联、东欧要强大的多的“资产阶级”。我们可以观察一下,苏联解体的典型案例:苏联解体的关键时刻在,戈尔巴乔夫改革开始失控,“保守派”发动政变软禁戈尔巴乔夫,实行军事管制。这个时候叶利钦发动了支持群众上街声援戈尔巴乔夫。这些群众以血肉之躯对抗武装的军人,显然是做好了以自己的流血来证明对方残暴的准备。没有强大的意识形态支撑,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反观政变一方,军人只是服从命令,而政变发动者居然没人敢下流血镇压的命令,意识形态的较量高下立见。如果说政变本身没有充分的合法性,那么罗马尼亚的合法领导人启动了暴力镇压,但是遭到了部分军人的武力反弹。这说明军人的意识形态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因此可以断言,颜色革命必然首先是意识形态革命,或者说意识形态洗脑。
从古代中国的情况来看,在生产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的阶级,与意识形态和强制能力适当的分离,是一种更为稳定,也更为高效的结构。生产能力、强制能力分离的郡县制与生产能力、强制能力融为一体的分封制相比,看纵向从春秋到战国再到秦一统天下,就是一个分封制被郡县制淘汰的过程;看横向,郡县制的中国,相对于封建领主林立的欧洲一千多年的压倒性领先。中国的体系,尽管不断地因为委托——代理关系的失控而周期性的发生代价高昂的重组,但是重建起来的仍然是差不太多的结构。
回到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急剧加快,推动着生产组织和生产能力的急剧变化。比之于古代社会,生产能力不再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常量,而是一个很快变化的变量,甚至是最大权重的变量。这使得本来应该更加稳定的分离结构,有可能变得更不稳定。因为自由市场意识形态本身就是由生产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的阶级一手推动,比较容易随着生产组织的变化,同步变化。因而意识形态和强制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分离的中国特色(或者说初级阶段),就必然要在促进生产组织与生产能力的发展之上面对更大的挑战。然而,由生产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的阶级来主导的意识形态和强制能力,很可能会通过上层建筑进一步强化生产关系本身的失衡,反过来破坏生产组织的效率,进而破坏生产能力(破坏性要素参与分配)。而且这种失衡很难通过内部结构自己进行调整。所以说中国特色(或者说初级阶段),有可能发展出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体系(遏制破坏性要素参与分配)。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具有理性色彩的意识形态,并不会像宗教那样,要等到天堂、来世或者终极审判才能得到验证。理性意识形态承诺给人民的是现实世界的改变,苏联、东欧在意识形态上的幻灭,并不是简单的宣传舆论阵地失守,而是首先在生产力发展的竞赛中明显地输给了自由市场经济。
参考文献 《汉代卖官鬻爵研究》 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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