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网上留意到不少人关心中国公民能合法持枪吗这个话题,听说国内有个最后可以持枪的部落什么的。其实,历史上,新中国民间拥有过大量的枪支,但都是过去时了。这里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那个年代。
新中国的枪支问题,是从民国遗留下来的。民国时期,全国遍布大大小小数百万土匪,这些人火力之强,有的土匪连日本人都敢抢,甚至坐地在大路上收税,日本人运输辎重都要交税。而为了抵御这些土匪,各个村落乡镇都要组织防御自保,就像《水浒传》里面祝家庄那样,这种武装村寨有大有小,比如比较著名的“别廷芳豫西民团”,巅峰时期手底下有五万人枪,国共都拿他没办法,甚至日本人拿他也没办法。此外由于大清崩溃后,基层失去了“调停人”,民间很多矛盾激化,各自成立武装组织自保,比如毛主席去井冈山之前,那地方其实已经有一支武装力量,他们的首领叫王佐袁文才,有六十多条枪,这俩人就是因为当地“土客矛盾”激化,率领客家人抵抗压迫,毛主席秋收起义失败后没地方去,手底下有人正好跟这两人很熟,于是毛主席就带着大家去了井冈山。可以说,整个民国,基本每座山里都有这种武装组织,由于剿灭成本太高,也就一直在那里呆着了,所以日本人统治东北十几年,土匪还变多了,日本人能在正面战场击溃任何一支国军正规军,却解决不了东北的匪患。这么多的枪支,自然不是短时间产生的,中国作为没有多少工业能力的农业国,民间拥有这么多枪支是在上百年的社会混乱形成的。自从太平天国开始,火器大规模地开始在中国战争中唱了主角,尤其南北战争之后(南北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是同时期的),美国百万大军解甲归田,那么多军火拿去炼钢太浪费,大清这边正在打仗,所以低价卖给了大清。每次打仗就得死人,人死了枪可能就没了,于是各种枪支就不可避免地流入民间。清朝灭亡之后战乱频发,各路军阀此起彼伏,主要的精力就是捞钱、买枪、招兵。当时的军阀还鼓励自己领地的老百姓持有枪支,这样一来,不但省了自己剿匪的钱,等到要打战的时候可以更多的招募熟悉使用枪支的士兵,很是节约训练成本,再说本地的枪多是自己买来的,转手卖给老百姓还能赚一笔。这种军阀军队素质之低劣可想而知,一打起来稍有问题可能军队就散了(没问题也可能散了)。很多士兵带着枪转头去做了土匪,或者干脆把枪卖了再换一家当兵。看《茶馆》里面,巡警对抓到的那两个逃兵说:“把枪卖了,有些块大洋,有钱就在北京藏起来,没钱就当土匪。”按照那时的规矩,如果自己带枪上山,抢来的东西可以多分,要是用山上的枪,就要多交一份给山里。抗日的时候,情况更严重,一方面国军多次溃败,大量装备流入民间。一方面因为腐败,国军军官直接把成批的军火转卖给地方民团或者土匪,赚得盆满钵满。战后很多军队就地解散,遣散费基本让各级官员贪了,当兵的就拿着一身行头回家,最后的财富就是随身的枪了,拿着卖了或者上山。关于逃兵卖枪这事,我看我军的记录,说在东北的时候,士兵如果跑掉了,分为两种情况,带着枪跑了,那抓回来就是枪毙。如果不带枪,抓回来可能是禁闭。所以逃兵逃跑的时候,很少带枪。建国之前,持有枪支不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而是社会刚需。枪弹和大洋、烟土一样属于一般等价物。在全国的交易中都通用,而且价格稳定,比法币金圆券啥的靠谱多了。有的贵重些的东西可以说“这东西十几条快枪都换不来”。在1932年9月,两个英国人在东北被土匪绑票,土匪开价130万大洋,还要100支步枪,3万发子弹,两挺重机枪,5万发子弹,11斤的上等大烟等等,可见在当时,枪和大烟是一样的,属于硬通货。多说一句,最后交钱倒是没有这么麻烦。因为东北已经被日本占领,英国人不愿意出钱,出动军舰逼迫日本人去交涉。日本人只好捏着鼻子运了两车钞票把人赎了出来。看过《集结号》应该都有印象,张涵予演的谷子地遇到指导员的妻子那次。当时一大群人正在收缴民间枪支,收来的枪支之多之杂,不但堆成小山,有的枪连收缴的人都不认识,谷子地主动出来帮忙辨认。按照当时的统计,有时一个县收上来的枪支就能按吨算,要用几辆大车拉到一起拆卸,大家把木头枪托和金属枪管分离,金属再送到钢铁厂去销毁。这个事情是有真实背景的,就是建国后的枪支收缴。在1951年,国家颁布《枪支管理暂行办法》。这次办法在现在看来,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对军用枪支(以及制式子弹)严管,不过猎枪土枪管理得比较松。二是合法持枪的单位和部门非常多。说起来原因很简单,就是当时国内形式的需要。当时因为多年的混乱,以及国民党败退之后有意为之,使得土匪一类人数量大量增加,很多都拿到了国民党的委任状和弹药支持。有段时间这些人气焰非常嚣张(特别是抗美援朝早期),对新政权不断攻击。基层单位如果没有枪支完全无法开展工作,所以即使村一级的工作队都要全副武装,随时防备敌人进攻。至于边境沿海地区,更是要随时防着国民党残余军队的大规模袭扰。事实上当时民兵队确实很能干,国民党军向内陆无数次地渗透,都被村民联防给抓到了。这样一来,虽然民间大量的老式枪支都被收缴了,不过因为现实原因,基层除了土枪猎枪之外,还有大量的制式枪支弹药,只是不归个人所有。普通人在建国之后很长时间,接触和使用枪支(而且是先进的军用枪支)的机会很多,在一些特殊地区,大量老人妇女和孩子都会使用和保养枪械。在剿匪结束之后,国内枪支的管理依然还比较松。这是因为国际形势对我们也非常不利。冷战早期,全世界都觉得随时会变热战,而且是打核世界大战。有段时间原子弹研究没有大的进展(火箭技术也没有进展,没火箭原子弹用处就小多了),后来中苏交恶,随时会发生大战,有的人觉得已经来不及等到原子弹了。当时民兵的训练,有的地方已经到了学习计算高射炮诸元和埋设反坦克地雷,甚至如何在核武器攻击中保护自己。为了增加战斗力,只有拿出发动和训练群众的老办法,让民众有基础的射击技巧和军事能力。当时有一本著名的小册子《民兵军事训练手册》,现在被称为“穿越三大神书”之一,里边的内容从枪械保养到挖战壕的基本技巧,再到母猪产后护理啥都有,当时老百姓学习热情非常高,枪支也比较常见,所以很多人对保养枪械并不陌生。在60年代初,有的干部曾经希望把研究两弹一星的资源减少一些,拿来升级常规武器。为此爆发过非常激烈的争论。这样一来,枪支的管理就难免得更加松懈了。特别是小口径枪支,小伙伴你想,如果村里的民兵都有步枪手榴弹,枪支如何能严格管理。在1966年发生了一件事情,人民大会堂的玻璃居然被人用枪打烂了一块。虽说事后查清是个小孩打鸟,子弹乱飞造成的巧合,但是在查询过程中发现民间依然有很多枪支。随后那些年比较乱,更多的枪流入民间。多种因素,使得官方对民间枪支问题重视了起来。来了一轮大规模收缴。到1969年9月为止,全国收缴来的枪支达到了200万支,子弹3亿发,火炮1.4万门,炮弹300万发,还有3000万枚手榴弹。说实话,看到这个数字我都不信。后来查询了一下,当年河北省一批收缴的武器弹药就几百吨,拉了一列火车去钢铁厂处理。这还是收缴上来的,没有收的可能还有很多(事后证实确实很多)。这次收缴之后,枪支的管理渐渐严格。这也是和国际国内大环境有关,当时两弹已经完成(原子弹1964年10月,氢弹1967年6月),人造卫星1970年也将成功。国际局势已经发生了转变,大规模热战的可能变低。新中国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国家已经有了自保能力。这时再把太多的资源和人力,放在民兵训练和装备上面,效率和作用就没有那么大了。民间枪支泛滥的问题也渐渐凸显出来,所以发生了这次大规模的收缴。这次收缴之后,大规模枪支问题基本得到了部分的解决。制式武器和火炮这种威力大的差不多都收缴了。民间的枪支都以猎枪和运动步枪为主了。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社会环境都比较封闭,很多人一辈子都是在村里生活,都没有进过县城。就是城市里,很多工厂就如同一个小世界,一个工人可能一辈子都在一个厂里生活。村里厂里的人就是他们日常接触到所有人,干部们也具有较大的权威。所以即使大量的人配枪,村委会和厂保卫科都装备冲锋枪,但是也不会造成太大的社会动乱,有什么矛盾内部就可以解决了。
但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进入商品经济,无论是人员还是物资,都开始了急速的流动。见面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人一多难免的就会有摩擦,争吵和冲突也不断地发生,发生之后暴力升级就会很容易发生。这时候,枪支泛滥的弊端就体现了。当时因为社会不稳,社会治安非常的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抢劫案凶杀案比比皆是,很多地方都有黑社会横行霸道,而且几乎规模稍大的都能配枪。虽说持有制式武器的不多,但是当时猎枪的管理比较松,猎枪和子弹制作比较简单,很多地方的猎枪猎具店都能买到。一种常见的双管,子弹又长又大,威力特别惊人;还有一种五连发的猎枪,把枪管锯短了可以轻易随身携带,虽然准度比较差,但近距离杀伤面非常大。短视频鬼畜名场面——刘华强“我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用的就是这种连发。这种枪泛滥程度非常大,犯罪分子持有了,有时好人为了自保就不得不也持枪了。比如有的地方车匪路霸太多,白天就敢砍了树堵路抢劫。有的路线司机们宁可绕几百里路,都不敢直接走。一些司机就在车上带个短把五连发,一来壮胆,二来自卫。简单说就是社会转型,人员流动变大,暴力犯罪增加,为了配合严打,枪支是重点。当时对于国内禁枪影响比较大的一件事。发生在1992年北京西直门,警察收到情报一个通缉犯露面了,和几个人在一家饭店吃饭,可能随身带有枪支。对此警察比较重视,派了十几个人去抓,本来打算两个抓一个,把一起吃饭的人都逮住。结果到了地方发现饭店被包场了,里面20多人在喝酒,为了避免人跑了,警察还是进去逮人。刚把通缉犯和边上几个人按住,没想到其他人里冒出几个人,拿着猎枪开枪拒捕。猝不及防下场面非常混乱,十几个警察几乎都受了伤,拒捕的五个人还都乘乱跑了,过了一个月才全部到案。在北京西直门这种繁华地方,大街上会出这种事情,对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比起常见的单人犯罪,这种团伙持枪公然拒捕,性质太恶劣。因为枪支泛滥,大大的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危害。国内的禁枪,1996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首先是《枪支管理法》颁布了,对于禁枪不再是用运动式打击来处理,而是以单独的法律来进行管理。之所以如此重视,一个原因是枪支泛滥的程度比预想的还要严重,上世纪90年代,每年涉枪暴力犯罪都以万计。1991—1995年,全国收缴各类非法枪支105万支,其中包括1.3万支军用枪。民间枪支保持在百万级别,并且每年十万把的增加。还有一个原因是做枪非常赚钱,猎枪这东西只需要简单的机械设备。当时一把成本不过三四百块,卖的时候可以到两千多。接近700%的利润,造成有大量企业和手工作坊生产销售枪支。据统计每年十万把枪,最多三万把是合规有手续的,其他都是非法违规生产。一旦出了事情,这些枪有很多查都没法查。私人作坊里造枪这事听着魔幻,其实没啥难度。之前有个旅行纪录片,在阿富汗,一个基本上全手工的铁匠铺,两三个人就可以生产仿制AK,还能镀金雕花各种装饰得花里胡哨。不过子弹生产出来故障率有点高,都“高价”买大厂的。我一开始还以为是啥大厂,没想到只是县城(按照我们标准就是个镇子)里一家大一点的作坊,基本还都是手工,只是有一套1960年代进口的老古董苏联设备。所以《管理办法》就不再适用了,正规法律颁布之后,非法持有枪支本身就是犯罪,单独这一条就可以判刑了。从这时候开始,在中国枪械持有,必须是真的会遇到不用枪就无法解决的问题。比如警察、野外林场、武装押运。或者极少量严格合规管理的情况,比如运动员、有执照的靶场。而且管辖权全部都被提高到了省一级。原本管理比较松懈的猎枪也严格管理了。按照法律,“牧民(牧业收入应占全部生活收入的50%以上)确因护牧需要可以按规定配置猎枪,牧区中非牧民不得配置猎枪。”为了配合新法律实施,1997年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最深入的一次严打,那年我已经有记忆了,当时清楚记得跟着警察叔叔去一家人那里找枪,那小子有个双管猎枪,用玻璃瓶渣和黑火药做子弹,可以打鸟,那一次被没收了。从此以后,禁枪不但成为了一件日常行为。对于任何案件,一旦涉及枪支,就会立刻上升几个层级。即使不使用都会因为涉及《枪支管理法》,加一条罪加罚。从那以后,国内枪支问题才有了大的改观,虽然不时还有涉枪案件发生,但是数量急速的减少。在2000年之后,民间枪支基本绝迹,到现在20年过去了,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枪支泛滥的时代距离我们居然那么近。现在不要说枪支,刀具的管制都非常严格。至于那个1.8焦耳的限制,使得大威力玩具枪都会超标。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当年的问题太严重,必须严格管理,目的就是控制恶性案件,维护社会稳定。说到这里,不由感慨一件事,就是我国这种雷厉风行的能力,禁枪这么明显利国利民的事,直接禁了就得了。美国那种多少有点偏执,我前文反复解释过美国人为啥坚持持枪,但是凡事适可而止,为了一部分人虚妄的观念坚持这么蠢的政策,每年搭进去四万条人命,简直就是有病,好在他们人命不值钱。这倒是有点像赵本山以前的一个段子,“青春痘长哪不用你担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