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婚纱裸照”是新现象,已在上海,广州等城市悄然风行。世事本来多变,花样也常翻新,这对于现代人没什么可大惊小怪,既然明星可以有写真相册,并在书摊上占一席之位,青年男女婚前拍“婚纱裸照”又有什么可惊怪呢,同样出于“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的心理,所不同的是前者带有浓厚的商业炒作。
“留下永恒的青春瞬间”,“把青春珍藏起来”——是很多青年男女的愿望。然而,青春并不因留下过相照而永恒,“婚纱裸照”也并不保证婚姻永恒。当婚姻因某种原因破裂时,夫妻双方将如何处理他们的“婚纱裸照”呢?极有可能是其中一方出于报复泄恨而将裸照大肆公开,张扬。这样不仅代会给对方造成不堪设想的危害,而且会给社会造成不少人事纠纷,到那时不仅仅是对簿公堂这么简单。
婚纱裸照拍摄,使平日只对夫妻价值连城而对旁人不值一文的婚纱相照马上升值,具有很大商机,因为上面有不遮掩的“性”。
法律并没有明文规范这种新现象,只有一条可有可无的行规:有结婚证才可以拍。谁能保证这一行规不会为了营利而不被撤销呢?这样青年男女只要与照相馆老板商协,便可拍“婚纱裸照”,相馆可从中获取利益。同样,在金钱、享乐欲的驱使下,夫妻完全可以出售他们的婚纱裸照,而这种照片还有些许艺术,不会没人买,社会上各种地下色情业因此也会活跃起来。
这一切皆可以用金钱来实现。说不定这只不过是相馆老板为招徕生意而想出的点子,善男信女贪图新鲜,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在相馆里公开关乎两人而不是一人的隐私,而这隐私会由于他们曾与相馆有过的口头协议而绝对保密吗?一切用金钱而建立的东西也可用金钱将其破坏。
正由于没有法律的规范,又是涉及“性”,涉及个人隐私,对于拍婚纱裸照怎么谨慎也不为过。法律也只不过是对既成的违法行为或合法权利义务有作用,对于在它的真空地带出新现象无能为力,不能防患于未然。并非法律不禁止青年男女婚前拍婚纱裸照,它就是毫无祸害。
所有祸害都只是隐藏着。
青年男女拍的婚纱裸照,一时间不会公开,因为他们的裸照,亲友们是很难接受的,只是夫妻两人知道。但是日子久了,难保不被自己的孩子看到,那时孩子会作何感想呢,他们会困惑,会问起男女之事,如果父母不能谨慎而适当地回答,将有可能造成孩子不应该有的幻想,甚至出现性心理发育不正常。
其实,拍婚纱裸照只不过是一小撮青年男女为了标新立异,寻求刺激的表现,这一行为不合乎风俗习惯,不值得提倡,而且费用不菲,事后还会带来不少麻烦,又没法律保障,青年人还是三思而后行。
婚纱裸照:法律不能防患于未然!
2009-02-15 19: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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